作者:白筱芃
黑客偷160万虚拟币 价值16万元 4名被告人加价出售
网上倒卖联众币 否认“共同犯罪”
“我们根本不认识,根本不可能共同犯罪。”刚刚从大学计算机系毕业不久的李良站在法庭上说。
涉嫌盗卖160万虚拟的联众币,李良等4人因涉嫌盗窃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今天上午在海淀法院受审。
上午9时30分,被告人李良、李昌信、谢茂林和黄周增被带进法庭受审。为防流感,被告人都戴口罩出庭。
当公诉人念完起诉书时,“有意见”的声音参差不齐地在被告人席上响起。
4名被告人都认可公诉机关所指控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对于盗窃罪和共同犯罪的指控,他们同时“喊冤”。
“我们根本不认识,根本不可能共同犯罪。”刚刚从某大学计算机系毕业不久的李良说,“我也不知道那些联众币是偷来的。”其他几名被告人纷纷对此表示认可。
据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显示,4名被告人都是网上倒卖虚拟货币的老手,按照市场价格,作为虚拟货币的联众币在淘宝网上的价格为每个0.1元。
而几名被告人交代说,在QQ聊天时,发现有人超低价出售联众币,于是4人便分头联系发信息的卖家,以3—4.5折的价格购进联众币,然后再将每枚联众币加价1—2分钱向外卖出。
据了解,销售联众币的陈某(被另案处理)入侵联众网络、盗窃联众币的行为曾在联众虚拟世界中引发一场波澜。
2008年11月,陈某用黑客程序入侵联众公司计算机系统,盗窃160万枚联众币。
此后,不少网络玩家打开电脑登录时纷纷发现,自己辛苦积攒的联众币突然大量减少甚至不翼而飞,有的则被兑换成游戏电子卡等电子产品,但却被赠送给了网上不相识的ID(注册网名)。
文/记者白筱芃
案情回放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11月,陈某(另案处理)利用黑客程序侵入联众公司计算机系统,盗取大量游戏用户账户名和密码(账户内有“联众币”160万枚)。
后陈某伙同李良将上述物品销售给李昌信。李昌信又将上述物品销售给黄周增等人。
经鉴定,160万枚“联众币”价值人民币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