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上官司:
网友认为卓越属于单方面的违约。
梁小姐认为:“根据《合同法》第十五条,价目表等可视为要约邀请。那么卓越网网站上的25元报价就属于要约邀请,买受人即我们消费者下订单属于要约,其后我们收到卓越网发来订单确认邮件可视为承诺到达,合同在承诺到达时即自动成立。”由此,她质疑卓越网单方面撤回订单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合同法》。
卓越网的态度是:双方的合同并非根据一份订单而完整成立,而且只要没有发货通知到达,卓越网就不存在违反《合同法》的情形。对于个别网友大骂“浪费激情”,寻求精神索赔的要求,律师称买卖合同关系不涉及人身,所以不可能被支持。网友称还要集体上诉,讨还说法。
前车之鉴:
其实,电子商务网站由于报价错误而“自摆乌龙”的事件并不鲜见。
2008年1月,联想美国网站出现系统错误,将售价1700美元的联想ThinkPadT61笔记本标价为264美元,随后联想向订户发了一封取消订单的邮件,便始终保持沉默。2008年9月,卓越亚马逊的母公司美国亚马逊网站也错将价值2261.54美元的52英寸夏普液晶电视标为38.45美元,掀起抢购风潮,美国亚马逊在删除了错误页面后,此事也渐渐没有了下文。
但在这方面,IBM曾经的“一元售”事件倒是为企业树立起了良好口碑。2004年,IBM公司将市价1500元的笔记本康宝光驱错标成了1元,最后还是按照1元的价格向订购用户发了货。由此IBM公司承担了上百万元的损失。
2006年8月,戴尔中国网站价格出错,有消费者通过自选配置以976.56元将价值8000余元的双核服务器列入订单成功。最终对此事的处理结果为,戴尔表示对每位客户提供原价基础上25%的优惠。2008年2月,戴尔再将原价为7599元的液晶显示器错标为2515元,引发消费者的疯狂订购。其后,在消费者的坚决抗议下,戴尔公司决定自行承担损失,承诺将按该错误报价出货,在系统错误期间生成的该部分订单按照正常订单处理,货物将在正常承诺的送货期限内送交客户。此举把“内部系统紊乱”造成的劣势转化为“对商业信誉负责”,成为2008年度经典公关案例。
后记:
卓越网对“25元乌龙门”如何处理这个烫手的“热山芋”,我们期待卓越网能否给广大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