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5月16日电(赵小燕 金炜)记者今天从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法院获悉,曾在去年年初引起舆论哗然的“阿里巴巴诈骗门”一案,目前已经宣判,涉案的13名被告获刑。
杭州滨江法院近日对该系列诈骗案进行宣判,6起案件中的13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1年至3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判处了罚金。
滨江法院经审理查明,从2010年9月起,被告人黄建华、林小群等13人分别或者共同从他人处购买了上海中露制冷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微米计算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在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交易平台的账号。
随后,被告人在该交易平台上发布大量低价虚假商品信息吸引境外客户,待客户通过银行转账汇款至被告人持有的他人银行卡后,采取发次货或不发货的方式对境外客户实施网络诈骗,先后对近百名境外客户进行诈骗。6起案件中,各被告人共计骗取境外客户美元、欧元、加拿大元、澳元等外币折合人民币50万余元。
法院认为,各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共同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诈骗数额巨大或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