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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指创业板离职高管 锁定期延长至18个月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秩名 日期:2010-11-10 16:46

  中国IDC圈11月5日报道:高管辞职潮,加上解禁股东巨大的减持冲动,创业板成了创富板,也成了众矢之的,对此,监管层似乎也坐不住。在创业板一周年纪念日仅仅过去4天之际,深交所就发布了一项新规,剑指离职的创业板高管,延长其持股锁定期。

  昨日深交所网站在显要位置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对创业板高管特别是离职后减持行为提出新的要求。此项规定最核心的一条规定:如果创业板高管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此前一直听说所里对董监高辞职、减持非常关注,也猜测会有措施,但没想到速度这么快,力度也大大超出了预期。”看到新规后作为创业板首批28家某公司的董秘发出了上述感叹。

  此前,深交所规定离职高管,在离职半年后,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持股总量的50%,而满12个月后,减持则不受限制。据不完全统计,有近40家创业板公司的高管,在上市之后辞职,其中21家离职的高管持有股份总市值达到50亿元。新规实施后,离职高管想要减持,时间则必须推后。

  根据这项新规,未来可能出现晚辞职比早辞职解禁更早的情况。比如2010年10月上市的某公司,假如有高管上市3个月后辞职,即在2011年1月辞职,根据新规定,其股份要锁定18个月,其解禁日期就为2012年7月。如果上市7个月辞职,其股份锁定12个月,解禁日就是2012年5月;但如果上市1年后辞职,根据此前的规定,辞职半年后即可解禁,解禁日为2012年4月份。

  此外还规定,鼓励上市公司董监高追加延长锁定期、设定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要求保荐机构重点关注上市公司董监高离职情况,督导董监高履行其承诺,并对董监高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合规性进行核查。

  “最后两条,看起来是软性规定,但对于即将IPO创业板公司而言,延长锁定期,设定减持价格等等,这些都可能显得有必要,我估计未来上市的创业板公司很多都会有这方面的规定。”国信证券一位保荐人向记者分析到。

  连续大跌两天的创业板,在昨日止跌回稳,那么新举措对于创业板二级市场走势到底有何影响?“限制离职高管减持,对创业板市场是利好,但近段时间创业板减持更多的是创投机构等股东,所以利好只能算是心理层面的,未来创业板减持不会明显减弱。”深圳某私募人士向记者分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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