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内蒙古通信管理局今天发布了关于App损害用户权益的通知(2023年第一批、第三批)。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App损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管函)〔2020〕164)文档部署,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部分本地活跃移动应用进行安全检测,损害用户权益。截至目前,仍有19款应用尚未完成整改,现已向社会公布。
内蒙古通信管理局表示,上述应用需要在2023年2月24日前完成整改措施。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该局将依法开展相关处置工作。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应用下架、停止应用接入服务、依法将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主体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或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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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相助:这才是真实棍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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